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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抽检与存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浏览量:5016

各学院:

为做好全国高校论文抽检工作准备,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抽检与存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系)指导教师全面自查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自查工作说明》详见附件1。指导教师辅导学生于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抽检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学院相关领导、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等参加,参照《抽检工作说明》(附件2)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抽检工作,抽检比例不低于20%。专家于6月12日前完成检查,反馈整改意见。

学院专家组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论文,其指导教师要全面复查本人指导所有论文,向学院提交复查报告。指导教师要根据整改意见,指导学生于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学院专家组复查合格后,相关学生方可进行论文存档。

若校区抽检、全国高校论文抽检发现问题,按教学事故有关条例对相关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三、论文存档

自查、抽检完成后,各学院按照《论文存档说明》(附件3)做好存档工作培训,学生于6月20日前完成论文存档,指导教师做好审核。

四、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材料存档及核查

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及历年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材料》核查工作,不规范处及时反馈各专业(系)进行整改,于6月30日前完成存档工作,学院存档材料注意事项见附件4。秋季开学初教学检查将对学院存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五、全国高校论文抽检

9月,校区将根据全国高校论文抽检工作要求送检2025届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全国抽检发现的问题严重论文将依规撤销学位,全体学生、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


附件:

附件1.自查工作说明

附件2.抽检工作说明

附件3.论文存档说明

附件4.学院存档材料注意事项(批注)


教务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