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级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校区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特色社团活动”“社团风采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6月7日—6月26日
二、评选类别
集体: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特色社团活动
个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社团风采之星
三、参评对象
注册满一年以上的校区级学生社团,社团指导教师及骨干成员
四、评选方式
(一)“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特色社团活动”评选方式
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特色社团活动由各校区级学生社团自行申报,初评阶段由校学生会社团文体部根据参评材料及日常量化考核结果进行,进入复评阶段的学生社团由校区团委及学生会通过评优答辩综合评定。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社团风采之星”评选方式
“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自动授予“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可各自提名推荐一名骨干成员,经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认定,报校区团委审核后授予“社团风采之星”荣誉称号。
五、评选条件
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特色社团活动及社团风采之星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细则见附件。
六、评选流程
(一)材料提交阶段(6月7日—6月15日)
各校区级社团积极申报,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交社团年度评优材料和社团特色活动评比材料,于2024年6月16日00:00前发送至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各联络成员处。
(二)材料评审阶段(6月16日—6月22日)
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对拟申报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量化考核,完成初步材料审核,并对材料审核排名进行公示,拟定前8名社团进入复评答辩环节。
(三)答辩评审阶段(6月23日—6月30日)
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组织开展年度社团评优答辩,前8名社团参与社团答辩,由校区团委老师、大众评审等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排名拟授予“最佳学生社团”1个、“优秀学生社团”3个及“特色社团活动”3个。
(四)个人材料提交阶段(7月1日—7月3日)
“最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各自提名推荐1名骨干成员申报“社团风采之星”,提交相应材料,报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认定及校区团委审核。
(五)展示及奖励阶段
对社团特色活动及风采之星进行宣传展示,对获奖集体及个人颁发证书奖品等奖励。
校区学生会社团文体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