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和校区党工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实际,现就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要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避免集聚,可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手段,如腾讯会议、微信、QQ、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和佐证材料,切实做到形式可变通,程序不走样。
二、发展计划
根据各单位目前党员结构和工作情况,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制定了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详见附件1)。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年度发展计划,如个别支部出现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的情况,要及时同组织与人事工作部联系。
三、工作开展
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工作
5月11日前,各党支部要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2.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及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5月11日前,各党支部要完成发展对象预备人选确定工作,原则上确定发展对象预备人选名额不低于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的1.2倍,填写《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发展对象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5月底前,发展对象参加由校区党工委举办的集中培训。
5月12日-31日,完成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
6月12日前,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发展情况登记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6月19日前,完成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工作。
6月27日前,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6月30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党员发展等相关入党材料提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归档,归档时要填写党员档案交接单(附件2),纸质版签字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档案按照党员档案交接单的顺序进行排列。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各党支部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领取预备党员档案。
7月1日前,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7月8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党员转正等入党材料提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进行归档,归档要求同预备党员接收时相同。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要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跟进了解、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按程序及时做出培养考察意见。
5.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
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基层党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质保量地做好疫情期间的发展党员工作。要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加大在优秀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发展党员力度。要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思想入党,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联系人:吴双、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数
2.党员档案交接单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