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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2022年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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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2  作者:石油学院管理员  来源:石油学院  浏览:2633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石油学院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组长:谢庆宾

副组长:张骏温

成员:刘红现、赵岩龙、贾志洋、魏燚伟

秘书:隋凯

(二)成立石油学院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穆总结

成员:姜雪、张孟凡、孙子超

二、辅修专业招生与培养

(一)招生对象:校区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石油工程专业:33人,软件工程专业:50人。

(三)培养方式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条件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截至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所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没有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如因主修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导致学生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同一本科专业类,则辅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

四、日程安排

(一)6月3日—6月8日

(1)学生于6月8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模板详见教务通知)及加盖教务公章的成绩单送至石油学院办公室(C6-Ⅲ-409)。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6月9日—6月17日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研)务部。

(三)6月18日—6月20日

教(研)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审核、发文公布。

五、教学管理及学位授予要求

1.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由石油学院负责安排,根据学生录取规模,辅修专业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如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采取免听方式学习部分辅修专业课程,但免听课程每学期不超过2门。免听手续办理同主修专业课程。

2.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含结业转毕业),辅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3.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的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4.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与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者,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人的辅修专业申请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进行处理。

2.申请人必须加入辅修专业工作通知QQ群,相关通知均在QQ群中通知,不再单独电话通知,石油工程专业群号:451400152;软件工程专业群号:798258685;入群请务必标注姓名和主修专业,例:张三+石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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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油学院联系人:隋老师 联系电话:6633510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石油学院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石油工程(辅修学士学位)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

软件工程(辅修学士学位)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