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及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及《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现就2021年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按照项目选派工作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要求,结合校区2021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该项目。
2.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校区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到申报截止日期为止,原则上在校区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其中对于新进教职工(含师资博士后)首年度不作考核等级要求。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拟留学国家、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选拔及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校区评审。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研修审批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表》(附件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教育与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再行通知拟推荐人员登录系统填报信息。
(2)网上申报。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校区推荐人员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材料提交。5月5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纸质版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联系人及电话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刘洋 6633023
综合办公室:徐小芳(后续手续办理)6633012
项目详情参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审批表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