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机关职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石大克校区人〔2019〕38号),现将2020年度机关职员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机关职能部门的职员(包含非编制管理人员及“2+X”助管)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考核职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状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评价准确、科学;
4.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本职岗位的业务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专业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等方面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投入程度、责任心和事业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破解工作难题、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廉:主要考核执行清正廉洁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有无违纪现象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标准
(一)职员考核成绩由领导测评、群众测评两部分组成。
职员考核成绩=领导测评成绩×30%+群众测评成绩×70%。
1.领导测评成绩:由校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对考核人员进行评定。
2.群众测评成绩:由部门内的全体职工进行评定。
(二)以部门为单位召开职员年度述职会,职员进行述职,部门内的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并进行民主测评,实到会人数一般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职员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比例不超过30%。
考核“优秀”的指标为考核人员基数的30%。考核人员基数等于或多于4人的岗位,“优秀”考核等级指标按照30%的比例采用四舍五入规整计算。
优秀:测评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且考核成绩为参加考核人员的前30%。
合格:测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考核成绩排名低于参加考核人员的前30%。
基本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79分。
不合格:测评成绩低于60分,或经校区认定不合格的。
(四)试用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票数占二分之一及以上者,认定为不合格。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或行为者;
2.确认有严重师德问题,并受到相应处分者;
3.从事宗教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者;
4.违反学校知识产权、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5.受到党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受到公安行政拘留、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6.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
7.年度内发生1次及以上重大教学管理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者,或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者。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2020年12月31日前,职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试用期满人员填写《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正式人员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
(二)个人述职测评
2021年1月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召开职员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被考核人进行PPT述职,并进行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
(三)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根据领导测评成绩和群众测评成绩,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各单位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结果报送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四)确定考核等次
经校区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员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职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与人事工作部书面提出申述。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在接到申述后五日内进行复核,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反馈核实结果。在此期间,不影响考核结果的公布。
2.2021年1月12日前,请各单位将《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年度考核表》和《年度考核汇总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后报送组织与人事工作部(J1行政楼九层I904办公室)。
联系人:闫怡 联系电话:0990-6633022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