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凡申报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能积极承担各项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相关的任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条 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对任现职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二章高级工程师评审基本条件
第三条 基本要求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2011-2013年度,年龄为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学士。)
(二)具有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指满工作量工作时间)以上。
(三)职称外语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具体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规定(暂行)》(中石大京人〔2009〕10号)执行。
(四)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成绩合格。
(五)任现职期间承担一定量的学校、院系安排的除教学、科研外的公共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四条 教学实验人员评审基本条件
(一)近三年每学年需讲授32学时以上(以一个自然班计)的实验课程;
(二)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1项以上,或教育部财政修购专项资金资助的实验室建设项目1项以上;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实验报告、技术总结)3篇以上,其中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正式出版的实验教材(本人执笔部分不少于6万字)与论文等价;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实验教学相关的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前3名;或作为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数)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验教学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五条 科研实验人员评审条件
(一)独立承担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有专项经费,至少有一项投入运转,效果良好);或主持一项校级以上实验技术开发方面的课题,或主持设计新的校级以上实验室,为开出新实验课题创造条件,或根据工作和科研要求,成功设计、加工关键性装置或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使用效果良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经科研与设备处认定;
(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实验室实验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实验报告、技术总结)3篇以上,其中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实验技术工作相关的校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前3名;或作为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数)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有证书)。
第三章副研究馆员评审基本条件
第五条 基本要求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2011-2013年度,年龄为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学士。)
(二)具有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指满工作量工作时间)以上。
(三)职称外语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具体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规定(暂行)》(中石大京人〔2009〕10号)执行。
(四)近三年内完成图书馆规定其所在岗位的额定工作量,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成绩合格。
(六)任现职期间承担一定量的公共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六条 评审基本条件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外有正规出版号的刊物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起草图书资料管理方面政策性文稿,并经批准在校内付诸实施,且效果良好;
2.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本专业开发、文献信息开发、重大服务项目2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
3.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同类图书馆中处于领先水平;
4.获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前3名;或作为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数)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5.作为主要贡献者(前5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6.主持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
第四章副编审、副译审评审基本条件
申报者应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对相关学科有较深的研究,能熟练运用现代编辑手段从事本职工作,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七条 基本要求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2011-2013年度,年龄为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学士。)
(二)具有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指满工作量工作时间)以上。
(三)职称外语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具体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规定(暂行)》(中石大京人〔2009〕10号)执行。
(四)遵守出版法规和出版纪律,近三年内未出版发行过不良作品,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五)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成绩合格。
(六)任现职期间承担一定量的公共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八条 评审基本条件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年均组织评审、筛选、编辑稿件不少于60篇,且担任责任编辑责编年载文量三分之一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全国性科技期刊编辑系列个人荣誉称号1项(含)以上。
2.参与编辑教材1部或工具书2部。
3.正式出版编辑学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4.策划、主编或担任责编的报刊、杂志获省部级以上期刊奖1次以上。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 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等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如硕士以上含硕士,5年以上含5年。
第十条 除特别注明外,所列条件或成果均为近三年以来达到或取得,且与本人工作单位、岗位相一致。科研或教改项目均以科研与设备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备案为准;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成果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获得奖励时,以奖励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同一项成果在申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时只能计算一次。
第十一条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拟申报我校无评审权的学科或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评审条件参照本条件相近系列执行,且需同时满足代评单位评审条件要求。
第十二条 有未撤销的各级行政处分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三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