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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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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5  作者:教师管理岗  来源: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浏览:338

校区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京党师〔2018〕3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石大京人〔2013〕24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石大京人〔2013〕25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参照执行校本部<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石大克校区人〔2017〕59号)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学院教职工(包含非编制人员及“2+X”助管)。

二、考核方式

各学院自行成立学院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程序,完成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负责本单位全员考核。

(二)个人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校区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三)试用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正式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就以下两种情况做出说明:

1.事假、病假达到相应标准的教职工:填写考核表备案当年工作,不予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论处标注“因全年事(病)假达到 天,未参加考核”。

2.为备案相关教师工作成果,请各单位通知以下两类教师填写年度考核表,各单位在考核结果处签字、盖章,无需对其认定考核等级:

(1)在学院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任教师;

(2)各学院二级教授。

(四)本年度受到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考核结果需在本单位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

四、2019年新进教职工考核要求

(一)试用期满的考核要求

试用期满者填写《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试用期满合格者可正常参加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并根据人员类别填写对应考核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停发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未满的考核要求

试用期未满者对应不同人员类别填写考核表备案当年工作,不予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论处标注“新进教职工未参加考核”。

五、其他相关要求

2020年1月8日前,各单位将以下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J1行政楼九层一区I904):

(一)各单位考核标准

(二)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申诉小组成员名单

(三)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及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考核材料递交核对表

注:“岗位级别”一项,校区招聘人员按聘任情况填写,例如“专业技术岗十二级、管理岗九级”;校本部任职校区的专任教师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例如“教研岗5级、教学岗5级、科研岗5级”等。

(五)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同时报送当事人复核书面申请及考核申诉小组复核意见。


联系人:何青       联系方式:0990-6633024

 

附件: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相关附件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