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单位:
依照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石大克校区办〔2016〕9号),为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审批,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已将流程纳入OA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登录OA,在“个人空间”-“我的模板”中选择“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分副高及其以上、副高以下、北京派遣三类),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与出境事由,同时下载打印《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承诺书》,经阅读无异议后个人签字。在“分支”-“人员选项”中选择本单位负责人,点击确定后进入相应审批流程。
2.申请人属副高及其以上人员的,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报请主管人事校区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的申请由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批。审批完毕后,个人携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和本人签字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承诺书》于J1行政楼九层一区I904办公室领取因私护照(通行证)。需要开具因私出国(境)在职与收入证明的,可事先联系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并提供相关信息。
3.北京派遣教师假期期间因私出国(境)须报校区人事部门备案,登录个人 OA在线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北京派遣)》并在“出国(境)原由”一栏写明事由并注明“证件在本人手中,本表提供备案”,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打印交于J1行政楼九层一区I904办公室备案。
4.按期返回后,请于7日内将证件交于J1行政楼九层一区I904办公室。
联系人:何青 电话:0990-6633024
附件: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图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