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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校区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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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8  作者:教师管理岗  来源: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浏览:606

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1〕13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石大克校区人〔2018〕32号)要求,现就校区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石大京党师〔2018〕2号)及《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京党宣〔2015〕4号)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表》中提出明确意见。

(一)援建教师委托校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援建教师(包括援疆干部、对口支援教师)单位可委托学校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援建教师委托学校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在校区连续工作两年。

2.各学院会议评审前,援建教师需向所在学院和组织与人事工作部递交所在单位的委托评审函,且只能申报学校有评审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由于各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开展时间不同,故援建教师任职年限按照年度计算,不具体到月份。

(二)教师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本人所聘岗位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1.校区原则上只进行教学系列、教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再进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专任教师应申报同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可跨系列申报。

3.教研岗、教学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克拉玛依校区教师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规定(试行)》(中石大克校区〔2017〕1号)执行。

4.思政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关于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人〔2016〕49号)执行。

学生评教结果未能达到职称评审要求的教师,可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对参加职称评审教师进行教学效果评价补充认定的意见》(中石大京教〔2016〕2号)在指定时间内向教务与国际交流部申请对课程教学效果进行认定。

(三)校本部派遣研究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如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规定(2015年修订)》(中石大京人〔2015〕12号)规定的教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关于教学工作要求,可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称平转方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平转,其中“每年至少独立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每周2学时(每学年以36周计)”可选择按照近三年计算或近五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研究员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表》,经学校认定后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平转。

(四)校区招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如满足《克拉玛依校区教师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规定(试行)》(中石大克校区〔2017〕1号)规定的副教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可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重新确认、平转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试行)》(中石大克校区人〔2017〕19号)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平转。

二、国内同行专家评议

(一)评议范围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均需聘请同行专家对其学术论文(著)代表作及其学术成果进行评议;校本部派遣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平转人员无需进行同行专家评议;校区招聘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平转人员由所在学院聘请校内三名同行专家根据申请人近五年的学术成果评定其学术水平。

(二)评议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组织与人事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申请人员原则上可提请回避2名同行评议专家,并书面陈述回避理由;各单位汇总回避专家信息,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2.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两篇论文(著)和《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一览表》。

3.提交评议的代表作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两篇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著),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及以非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著作不得作为送同行专家评议的材料。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篇符合要求的论文(著),则只送审一篇论文,不得报送其他时间发表的论文(著)。

(2)所提交的论文(著)须为PDF格式,并以“姓名-论文(著)题目”命名该文件。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一览表》需经本人亲笔填写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为PDF格式,以“姓名-成果一览表”命名该文件。

5.《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和《委托评审函》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6.请各单位于4月22日中午前汇总并报送申请人送审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包括两篇论文(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一览表》、《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及《委托评审函》。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式三份,每份独立保存在档案袋中;电子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名称-申报职称-本人姓名”命名,学院需同时报送《同行专家评议汇总表》。

(三)评议结果使用

1.评议结果将作为相关评审会议的重要参考,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两年有效。

  2.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中如有两位及以上专家提出申请人不具备所申请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水平,则申请人不再具有参加本次专业技术评审资格。

(四)评议费用

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经5名同行专家评议,缴纳2500元评议费;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经3名同行专家评议,缴纳1500元评审费。评议费用数额暂定,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

经各单位推荐参加校区评审的申报(平转)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自主选择近3年主讲且具有代表性的1门本科生理论课程接受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

2018年接受过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的教师无须再次申请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备课:包括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学记录表)、教学资料(教案、讲稿或课件等)、教材。

2.讲课:包括教态与语言、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教学纪律。

3.辅导答疑与作业。

4.课程考核与材料存档:包括考核方式与考试、成绩评定与分析、课程小结与材料存档。

5.教学效果:包括课堂效果、学生评教。

(二)检查程序

1.经各单位推荐参加校区评审的申报(平转)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供支撑材料。教学管理文件和教师提供的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

2.校区成立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工作组,由教务与国际交流部牵头落实。工作组通过审阅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本人提供的支撑材料,必要时还可增加听课、访谈学生等途径对教师课程基本教学环节进行检查。

3.工作组应在校区评审会之前给出教师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申报人教学质量认定的重要参考。

(三)支撑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平转)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须在4月30日前将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所需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0990-6633033

四、关于开展国外专家同行评议试点工作的有关安排

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继续开展国外专家同行评议学术水平的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及材料要求参见《关于2019年度国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国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将提交高评委参考。

五、评审指标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分配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分类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1〕14号)执行,待国内外同行专家评议送审、二级单位审查评审、学校材料公示等程序完成后,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全校申报情况讨论,正式发文公布当年分配指标。

研究员系列平转教授系列不设指标限制。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1〕13号)中规定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4月22日-5月12日

国内外同行专家评议送审论文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一览表》

4月16日-4月30日

申报晋升及平转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课程基本教学环节检查材料和需教务审定材料

5月6日-5月12日

各单位进行申请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公示

5月13日-5月14日

各单位会议评审、报送参评人员名单及排序

各单位上报国外同行评议送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5月16日-5月22日

师资办对全校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公示(包括《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一览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简况表》、《职称评审标准自查、审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项指标汇总表》)

5月23日(暂定)

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评审指标

正式下发当年度职称评审指标

5月27日-5月30日(暂定)

校区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

5月31日-6月6日(暂定)

公示学科组评审通过的人员申报材料

6月中旬

组织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材料时间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列条件或成果为近五年达到或取得,近五年按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填写,检索时间与此同步(非本时间段发表论文在本时间段收录可以计入收录文章数)。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京党师〔2018〕3号),师德失范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加强职称评审资格的自查与审查,对于填报成果不准确者,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1〕13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同时对审查不严的学院(研究院)在二级单位年度考核过程中进行相应分数核减。

(四)对在职称评审中用各种方式拉票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晋升资格。举报电话: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武老师 6633022;党群工作部:郝老师 663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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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武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6633022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