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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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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30  作者:教师管理岗  来源: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浏览:601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8〕80号)规定,校区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3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普通话测试、民族汉考(MHK)、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且在高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在编教师。

二、体检

体检时间:4月3日上午9:30

请申请资格认定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400元体检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前往中心医院(空腹),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体检。

三、网上报名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6日-5月11日。申请人直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PDF)发送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请于5月15日-5月20日将本学院申报教师材料递交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所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见附件。

五、公示

5月22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将审核通过教师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申报教师情况有异议,请向校区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反映。

六、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

6月9日,申报教师需准备三份教案参加自治区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试讲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无需准备PPT。

七、取证

发证时间:7月1日-7月5日。

联系人:武恩帆   联系电话:663302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用表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