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 2017年机关职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各机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组织部统一组织,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全面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教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状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评价准确、科学。
4.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绩效工资挂钩。
三、考核等级
(一)正式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试用期满人员本次考核结果与试用期转正挂钩,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票数占二分之一及以上者,认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可正常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转正,并终止聘用合同。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遵守党纪国法和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或行为者;
2.确认有严重师德问题,并受到相应处分者;
3.从事宗教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者;
4.违反学校知识产权、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5.受到党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受到公安行政拘留、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6.工作能力弱,业务素质差,不胜任本职工作,或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7.工作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3天及以上者;
9.年度内发生1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管理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者,或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者;
10.不服从机关职能部门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者,或机关职能部门认定其不合格者。
五、考核基本程序
(1)自评
2018年1月5日前,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试用期满人员填写《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正式人员填写《克拉玛依校区年度个人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2)部门测评
2018年1月9日前,由部门主任按照实际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并将《校区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经部门盖章后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同时报送《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克拉玛依校区年度个人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3)考核小组测评
2018年1月12日,校区组织机关职员统一述职,由考核小组对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打分。
(4)综合评价
测评中部门评价分占40%,考核小组评价占60%;
评价最后综合得分=部门评价分×40%+考核小组评价分×60%。
(5)考核结果
校区管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当事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学校考核申诉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申诉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士诚
成 员:陈桂刚、孙旭东、肖磊、张红艳、戴立昌、肖中琼、张珣、姜立国、何汉挺、杨皆平、 吴礼乐
七、考核申诉小组
组长:陈桂刚
成员:肖中琼、何汉挺、郝青云
联系电话:6633063 邮箱:jiwei@cupk.edu.cn
八、联系人
联系人:武恩帆 联系电话:6633022 邮箱:wuenfan@cup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