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借阅须知
1、“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入本馆及馆内借阅、复印文献资料的有效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发现污损、批注、缺页、掉包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工作人员为其加盖污损章或调换其它图书,以便区分已污损和未被污损的图书。借出时未声明者,按图书无污损处理;
4、读者还书时,工作人员要检查所还图书是否有污损,如发现污损,均由最后一位借书者负责; 读者应爱惜图书,不得在书上随意涂写。
5、读者经过出口通道时,如引起监测仪报警的,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举止和言行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其职责;
6、对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按盗窃图书论处。图书馆对盗窃图书者一经发现,除退回原书刊外,并报有关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7、对拒绝赔偿、不遵守书库管理制度并无端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者,本馆将劝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对教工停借图书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书刊借阅须知
1、本馆所收藏图书、期刊、报纸、文献、工具书均实行开架阅览。
2、可借阅图书范围:中文科技图书、中文社科图书、文艺图书、外文原版图书。
3、不外借的书刊范围:期刊、报纸、学位论文、会议文献、二次文献、工具书均不外借,但可复印,需要复印的书刊,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押证后在馆内复印,复印后及时归还。
4、图书借阅册数及借期 :
读者类型 (总借书量) |
图书类型 |
最大借阅量 |
借阅期限 |
本科生 (最多借10本) |
一般图书 |
10本 |
60天 |
I大类图书(小说) |
10本 |
30天 |
|
研究生 (最多借15本) |
一般图书 |
15本 |
60天 |
I大类图书(小说) |
10本 |
30天 |
|
教师 (最多借15本) |
一般图书 |
15本 |
60天 |
I大类图书(小说) |
10本 |
30天 |
5、读者借书时必须仔细检查,发现污损、批注、缺页、掉包等情况应 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印记或调换,否则,还书时发现此类现象,均由最后一位借者负责。
6、对未办理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或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图书馆对偷书者一经发现,报学工处或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