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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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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加强校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加强校区纪检监察工作,理顺校区各级监督职责,明确具体监督事项和重点,更好地指导基层纪检委员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强化校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工作实效。根据《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当前校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校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校区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校区重点领域指选人用人、干部管理、招聘、招生、采购招标、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指涉及“三重一大”决策权运行的核心程序、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中的关键节点,履行日常业务时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关键节点。

二、主体责任

校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排查找准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各部门、学院依照校本部和校区的相关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等,廉洁高效做好本职工作。具体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干部选用

1.校区干部选拔工作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2.《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和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3.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在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党群工作部廉洁意见的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公示情况。

(二)教职工招聘

1.人员招聘计划的制定、报批及实施情况;

2.笔试、面试命题、制卷以及试卷保管、运送、分发等关键环节的组织与监管情况,考场秩序和考务、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面试评委组成及产生程序的合规性;

3.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拟引进人员的学术道德、学术水平审核情况,引进人员的考核及结果应用情况;

4.聘用审批手续的规范性、完备性。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审核、材料审核、教学科研业绩审核等重要环节的组织与监管情况;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原则、条件和评委抽取的合规性;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程序的规范性、合规性;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的公示情况。

(四)招标采购

1.采购计划论证、编制及执行情况,招标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合规性;

2.招标文件编写和招标公告发布情况;

3.开标、评标过程的规范性,合规性;

4.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合同文本会审及签定的规范性、合规性;

5.招标采购合同的实施、变更及验收的合规性。

(五)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

2.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及工作程序情况,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

3.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及退档名单确定的合规性;

4.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

5.特殊类型招生的组织和监管情况,测评专家组成及产生程序的合规性。

(六)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

1.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工作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2.评定指标计划的制定、报批及实施情况;

3.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工作管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审核、材料审核等重要环节的组织与监管情况;

4.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工作组的组成原则、条件和行使职责的合规性;

5.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工作中的公示情况。

三、监督责任

校区党群工作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依照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重点从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业务工作,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重点加强对本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将校区纪检监察工作组织网络延伸到基层组织。

四、监督方式

(一)党群工作部对校区开展的涉及选人用人、干部管理、招聘、招生、采购招标、学生奖助补贷及师生评优评先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就执行政策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党纪国法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及时核查并反馈意见。

在具体工作中可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

1.校区党工委纪检委员列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会议,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以现场抽查或过程跟踪等方式对相关工作中的重要程序或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有关规定调取相关财务凭证、相关原始文件和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

党群工作部按照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各个重点领域的监督台账,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据此梳理和分析监督过程中暴露出的政策性、制度性漏洞,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防控廉政风险。

(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领域工作(如干部选任、人员聘用、招生录取、评奖评优、商品及服务采购等)的监督。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列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会议,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本单位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尽早发现,尽早提醒。协助党支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

3.配合校区党工委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协助党群工作部开展相关信访核实及纪律审查工作。

各部门、单位依照校区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依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求保存工作资料,以备监督检查。党群工作部原则上不参与校区明确要求之外的现场监督,不履行对各部门、单位具体业务的审批。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

中石大克校区党〔2017〕46号关于印发《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

中石大克校区党〔2017〕46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