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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抽检与存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量:5287

各学院:

为做好审核评估、全国高校论文抽检工作准备,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抽检与存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系)指导教师全面自查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自查工作说明》详见附件1。指导教师辅导学生于6月7日前完成整改。

二、抽检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学院相关领导参加,参照《抽检工作说明》(附件2)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抽检工作,抽检比例不低于20%。专家于6月12日前完成检查,反馈整改意见。相关指导教师、学生根据专家意见于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方可进行论文存档。

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相关指导教师要全面复查本人指导所有论文,向学院提交复查报告。

校区不再另行组织专家检查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若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抽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存档材料发现问题的,按教学事故有关条例对相关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论文存档

自查、抽检完成后,各学院按照《论文存档说明》(附件3)做好存档工作培训,学生于6月20日前完成论文存档,指导教师做好审核。

四、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材料存档及核查

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及历年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存档材料》核查工作,不规范处及时反馈整改,学院存档材料注意事项见附件4,于6月30日前完成存档工作。秋季开学初教学检查将对学院存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五、全国高校论文抽检

9月,校区将根据全国高校论文抽检工作要求送检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全国抽检发现的问题严重论文将依规撤销学位,全体学生、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


附件1.自查工作说明

附件2.抽检工作说明

附件3.论文存档说明

附件4.学院存档材料注意事项(批注)


教务部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