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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4年春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量:7870

为落实两校区互补借力、差异化融合发展的理念,实现两校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校区间学生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2级本科生,各个专业选派人数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

选派人数

石油学院

勘查技术与工程

2

软件工程

4

石油工程

6

石油工程(创新班)

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

资源勘查工程

4

资源勘查工程(创新班)

2

工学院

安全工程

3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3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班

2

环境工程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能源化学工程

2

油气储运工程

2

油气储运工程创新班

2

自动化

4

文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统计学

2

英语

1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

3

金融学

2

经济学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2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区间交流时间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

三、基本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学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可登录校区融合门户,进入网上服务(教务部模块)—点击“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开始办理—新建,自愿填写并于2023113024:00前提交申请。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各学院于2023124前将《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1)交至教务部。

3校区审批。教务部于2023128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4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安排,填写《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附件2),学院汇总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部。

5行前培训。教务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根据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工作要求,学生外出交流必须办理退宿手续,请有意向申请项目的学生知悉。

五、咨询方式

企业微信:教务部 张瑞   话:0990-6633035

学院咨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石油学院

张  宁

0990-6633515

工学院

刘永莉

0990-6633366

文理学院

高  欢

0990-6633250

工商马院

王永康

0990-6633106


教务部    

20231123


附件1 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2 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