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周转房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校区发展需要,为规范校区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结合校区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是指用于安置在克拉玛依市无房的校区工作人员周转使用、管理权归校区的各种住房。周转房包括但不限于校外人才公寓(康城平安苑、金色嘉苑)、J2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及K区学员公寓。
第三条 校区在编教职工、校本部派遣教职工、援建教师(含中组部援疆干部、对口支援教师、银龄教师、学科带头人、博士后)以及校区外籍教师等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相关周转房。申请周转房须遵守以下几点规定:
1.除校本部派遣教职工、援建教师及外籍教师以外,其他人员自入职起申请,入住期限不超过3年(按申请入住时间计算)。
2.申请人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住资格。
3.在房源紧张暂时无法满足申请需求的情况下,教职工应服从校区分配。
4.符合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政策且已安排房屋的教职工,不再享受校区周转房政策。
第四条 校园管理部负责相关标准制定、解释、房源的统筹安排,确保教职工入住周转房时房间内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无损坏。
组织人事部负责报送校区进人计划、审核新进教职工申请周转房的资格、及时提供人员变动信息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押金的收退和综合管理费、住宿费(如有)的收缴工作。
纪检监察部负责周转房调配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 入住条件及房间分配原则
第五条 康城平安苑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1.校本部来校区长期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2.来校区工作的援疆干部。
3.以上两类人员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职务可申请康城平安苑三居室住房或二居室住房,其他人员安排入住二居室住房。
4.居住在康城平安苑的教职工退休转为银龄教师的,可继续住在康城平安苑。
第六条 金色嘉苑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1.校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者。
2.夫妻双方均为校区招聘的博士生。
3.以上两类人员中,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两居室住房或一居室住房: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职务;
(2)夫妻双方均入职校区的教职工。
4.其他人员安排入住一居室住房。
第七条 J2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入住条件:
1.校区招聘的外籍教师。
2.经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及校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入住专家公寓的高层次特殊引进人才。
第八条 K区学员公寓入住条件:
1.校本部来校区工作不满一年的教职工。
2.校区招聘的在克拉玛依市无房教职工。
3.来校区工作的对口支援教师、银龄教师、学科带头人、博士后。如夫妻双方均长期(一年及以上)在校区工作,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校外人才公寓。
4.校区招聘的外地企业兼职人员和试用期应聘人员。
5.因房源紧张暂时无法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专家公寓,需在K区过渡周转的人员。
6.学员公寓房间安排原则上一人一间,如遇房间紧张时按照一人一床安排住宿。
第三章 入住程序、收费标准及住宿须知
第九条 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本人或者委托院系(部门)工作人员,提前半个月在OA系统填写《周转房入住申请》,经组织人事部、校园管理部审核。
第十条 入住程序
1.《周转房入住申请》审核通过后,校园管理部为入住人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2.入住人缴纳房屋财产押金(2000元)后,由校园管理部为入住人办理房内各类设施交付事项,并向入住人发放公寓钥匙。
3.校园管理部与入住人签订入住协议(附件1或附件2)。
第十一条 如遇房源紧张暂时无法安排入住的情况,待房源可周转后,根据周转房申请先后顺序安排。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和维修责任
1.入住康城平安苑、金色嘉苑人才公寓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和网络费用),由入住人(援建教师除外)自行承担,供暖、物业费用由校区承担。对口支援教师、银龄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博士后住宿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用由校区承担,有线电视、电话和网络费用由个人承担;援疆干部住宿产生的费用参照《克拉玛依市援疆干部人才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2.入住J2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和K区学员公寓的教职工、外地企业兼职人员(校本部派遣教职工、援建教师和试用期人员除外)需缴纳每个月300元的综合管理费(含供暖、物业、水、电、网络费用)。
3.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入住条件外,对口支援教师、银龄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博士后中因生活、工作等方面存在特殊需求额外申请周转房的,按照以下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一览表
房源类型 | 房屋型号 | 标准(元/月) |
康城平安苑 | 二居室 | 2000 |
三居室 | 3000 | |
金色嘉苑 | 一居室 | 1500 |
二居室 | 2000 | |
K区学员公寓 | 1200 |
4.房间内出现的非人为损坏的漏水、停电、停水、墙地面脱落、窗户破损等情况,室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下水疏通、水龙头五金和灯泡锁具更换、电器家具维修等)需由入住人联系工作人员,由校园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
5.所有设施设备损毁丢失后均由入住人按入住清单照价赔偿或者自行购买补齐。
第十三条 退房程序
1.入住期满前3个月,校园管理部发出周转房期满提示。退房时,需提前一周向校园管理部提出申请。
2.康城平安苑和金色嘉苑人才公寓退房时,需经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校园管理部联合验收,确认房屋整洁、完好,并结清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后,退还住房押金;J2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和K区学员公寓退房时,需报校园管理部验收,确认房屋整洁、完好,退还住房押金。
3.房屋丢失的设施和设备,由入住人在退房前照价赔偿或者自行购买补齐;室内设施设备的损坏,需由入住人付费维修后,方可办理退房。
第十四条 入住期满注意事项
1.入住期满,原则上需在七天内办理完退房手续,并搬出周转房。
2.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退房的,可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和校区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住期间参照市场价收取住宿费用。收费标准为:
延住期间住宿费用一览表
房源类型 | 房屋型号 | 标准(元/月) | 备注 |
康城平安苑 | 二居室 | 2000 | 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自理。 |
三居室 | 3000 | ||
金色嘉苑 | 一居室 | 1500 | |
二居室 | 2000 | ||
专家公寓 | 一居室 | 1500 | 包含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网络等费。 |
两居室 | 2000 | ||
K区学员公寓 | 1200 |
3.如教职工入住期满未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到期后仍留住周转房的,收费标准为:
未提交延住申请或延住申请到期后住宿费用一览表
房源类型 | 房屋型号 | 标准(元/月) | 备注 |
康城平安苑 | 二居室 | 4000 | 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自理。 |
三居室 | 6000 | ||
金色嘉苑 | 一居室 | 3000 | |
二居室 | 4000 | ||
专家公寓 | 一居室 | 3000 | 包含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网络等费。 |
两居室 | 4000 | ||
K区学员公寓 | 2400 |
第十五条 注意事项
1.住宿期限内,入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入住协议:
(1)自行解决住房的;
(2)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3)违反入住协议的;
(4)利用公寓房间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5)需要停止入住的其他情况。
2.入住人员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接、改电路,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K区学员公寓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在房间内做饭;因责任事故造成校区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前已入住的各类人员,可入住至入住协议期满,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归校园管理部负责解释。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校管〔202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校外人才公寓房屋入住协议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校内周转房入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