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精神,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区党校决定于11月5日-11月14日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模式及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由校区党校统一组织教学和管理。本期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2021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一)课前自学
时间:11月5日-12日
(二)专题讲座
时间:11月13日、14日
地点:C5楼I区402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包括课前自学和专题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宗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等,突出理想信念,着力加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专题报告安排具体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
11月5日-12日 | 课前自学 | ||
11月13日 (周六) | 10:00-10:10 | 学习动员 | |
10:10-11:40 | 《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 纪检监察部 陈 晖 | |
11:50-13:20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丁英宏 | |
15:30-17:00 |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晨晨 | |
17:10-18:40 | 新时代中国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丽纮 | |
11月14日 (周日) | 10:00-13:30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克拉玛依市委党校 王 丽 |
15:30-17:00 |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的方向 |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培杰 | |
18:30-20:00 | 结课考试 |
11月12日前,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参考资料进行课程准备,自主开展自学,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报组织人事部审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不得参加党课培训;11月15日,培训学员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手册》交至所在党支部,报组织人事部审查。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课前自学、课堂考勤、学习笔记与小结、结课考试。培训期间,校区安排专门人员对课堂纪律进行严格考勤,具体要求在开班动员中强调。每堂课学员需在学员手册中做好当堂学习笔记与小结,培训期间出现与当堂党课无关行为以及迟到、早退、缺课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培训考试为闭卷,由校区党校统一命题组织。
联系人: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校区党校、组织人事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