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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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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实际,现就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要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可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手段,如腾讯会议、微信、QQ、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和佐证材料,切实做到形式可变通,程序不走样。

二、发展计划

根据各单位目前党员结构和工作情况,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制定了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详见附件1)。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年度发展计划,如个别支部出现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的情况,要及时同组织与人事工作部联系。

三、工作开展

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工作

331日前,各党支部要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2.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及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5月13日前,各党支部要完成发展对象预备人选确定工作,原则上确定发展对象预备人选名额不低于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的1.2倍,填写《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发展对象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5月底前,发展对象参加由校区党工委举办的集中培训。

5月13-31日,完成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

6月11日前,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发展情况登记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6月18日前,完成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工作。

6月25日前,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6月30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党员发展等相关入党材料提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归档,归档时要填写党员档案交接单(附件2),纸质版签字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档案按照党员档案交接单的顺序进行排列。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各党支部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领取预备党员档案。

618日前,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备案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备案。

625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党员转正等入党材料提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进行归档,归档要求同预备党员接收时相同。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要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跟进了解、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按程序及时做出培养考察意见。

5.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

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质保量地做好疫情期间的发展党员工作。要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加大在优秀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青年骨干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发展党员力度。要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思想入党,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联系人: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数

2.党员档案交接单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1315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数

附件2:党员档案交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