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有关培训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模式及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由校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教学和管理,本期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2019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时间:10月27日、11月2日、3日
地点:C6楼I区305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包括自学和集中培训,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章等为主要学习内容,突出党的方针政策、理想信念以及民族团结教育,着力加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集中培训安排具体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
10月21日-25日 | 课前自学 | ||
10月27日 (周日) | 10:00-13:00 |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郑 博 |
16:00-19:00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袁宝庆 | |
11月2日 (周六) | 10:00-13:00 |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及基本经验 | 王春红 |
16:00-19:00 | 端正入党动机,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 白俊莉 | |
11月3日 (周日) | 10:00-11:15 | 视频讲座 | |
11:30-12:00 | 分组讨论 | ||
12:00-13:00 | 分组主题汇报 | 小组推荐 | |
16:00-17:30 | 结课考试 |
10月25日前,培训学员自主开展自学,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不得参加党课培训;11月4日,培训学员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手册》交至所在党支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查。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自学、课堂考勤、学习笔记与小结、结课考试。培训期间,校区安排专门人员对课堂纪律进行严格考勤,具体要求在开班动员中强调。每堂课学员需在学员手册中做好当堂学习笔记与小结,培训期间出现与当堂党课无关行为以及迟到、早退、缺课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培训考试为闭卷,由校区统一命题组织。
联系人: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