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简介
制度建设
干部工作
党建工作
党校工作
理论学习
人事工作
校区首页
2018年4月份第二次党员组织生活通知
返回

全体党支部:

按照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委有关学习工作要求,现对四月份第二次党员组织生活做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内容(4月27日(周五)下午)

1.“学肃反”理论学习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党员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针对性。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组织好学习讨论和活动。

2.把理论学习与组织活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创新方式载体,提升组织生活效果。

3.保证组织生活按时开展,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批准适当调整时间。

4.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因出差、外出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认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