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请各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工作,具体条件和程序请参照《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支部工作业务指南》。
请各支部于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备案表》,并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联系人:吴双 联系方式:663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