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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流程及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27  浏览量:30

一、办理须知

1. 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须重修,无特殊原因不得替换或取消。

2. 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重修课程停开、无法重修原来课程的,由学院指定修读学分相同、内容相近的同类课程,并向研究生部备案。

3. 考核合格的课程不允许重修。

4. 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重修考核2次仍不合格的研究生,应予退学。

二、办理流程

课程重修申请流程

    

    注:学生提交重修申请后,需及时提醒相关老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