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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量: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CSC开网时间:20241111-18日(具体申报流程见第六条)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资助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 外语条件

攻读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0)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申报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培训地点及培训时间建议按系统提示要求选择。若已被确定留学候选人,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六、申报流程

1. 202411912点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项目简章、拟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49),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学院教学秘书以OA发送给校区研究生部,由校区研究生部统一报送校本部研究生院。具体材料如下:

1)《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请使用附件1,需提交word版本;学习计划(外文)应为1000字以上,由导师审核并签字、学院审核并盖章;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如“3-学习计划”);所提供材料如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2)。所在学院(研究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审核把关,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学院公章。

3)《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

2. 20241112日前,研究生院将审核相关材料并将拟推荐人选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3. 20241115日前,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候选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 20241118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5. 2025115日前,申请人须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6. 20258月前,中外双方审核、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七、其他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关老师(010-89733246)、校区研究生部翟老师(0990-6633733)。


件:1.  单位推荐意见表(上交word电子版)

          2.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

          3.  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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