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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量:874

各学院:

为做好202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派遣工作,根据学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派遣相关要求

1. 各学院综合考虑2023级专硕入学时确定的专业实践派遣方式,合理制订专业实践派遣方案,组织学生按时、安全、有序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 由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与学校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校级基地(A类))247月到期,2024年为过渡年份,23级录取时为赴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专业实践的学生转为导师自主安排,若满足一定条件还可享受赴校级基地(A类)的相关政策待遇。

3. 赴校级基地(B类)、校级基地(B类)培育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各学院应于612日前完成专业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和导师组组建工作,并在线提交派遣信息(模板见附件2)。

4. 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和研究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组织导师和学生于612日之前在线完成相关信息提交。

5.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按时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以校级基地(A类)导师组形式录取的学生,进入相应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校级基地(B类)、校级基地(B类)培育基地和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现场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进站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进站流程

专业实践派出前,研究生应及时办理离校进站相关手续,所有流程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具体流程及系统操作指南详见https://grs.cup.edu.cn/G50/90265.jhtmlhttps://grs.cup.edu.cn/G50/90686.jhtml)。

(二)注意事项

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应履行基地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请假离开基地的,须提交请假申请(流程详见https://grs.cup.edu.cn/G50/90400.jhtml);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基地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出现违规违纪的,按学校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其他

(一)班级及党团组织

各学院根据驻外学生的管理教育需求,可视情况设立临时班级、临时党团支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类评价、评比、推优、评选、入党、入团等相关事宜纳入原班级和原党团组织体系。

(二)保险

赴校级基地(A类)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站实习期间,研究生院统一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赴校级基地(B类)、校级基地(B类)培育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学院负责购买研究生在站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导师自主安排专业实践的和研究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的,导师负责购买研究生在站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三)召开专业实践动员部署会

为做好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召开专业实践动员部署会,会议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件:1. 关于202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2. 基地招生导入模板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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