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油气现代产业学院文件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数智油气现代产业学院(以下简称现代产业学院)学生选拔和组织,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现代产业学院负责确定创新班学生统一选拔和增补时间,协同教务部组织入学统一考试,审核最终名单;各学院负责学生选拔、增补及退出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创新班学生的选拔、退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创新班学生选拔
第三条 选拔对象及人数:创新班选拔对象为每年度普通本科一年级入学新生。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四个专业各开设1个创新班,每个创新班选拔不超过35人。
第四条 选拔时间为新生入学后三周内。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
(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对油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具有浓厚兴趣。
第六条 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有意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填写现代产业学院创新班申请信息。
(二)考试。理论考试由现代产业学院和教务部统一组织开展,具体科目根据各创新班专业特点确定。
(三)学院初审。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核对考试成绩并根据考试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按专业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录取人数150%的比例确定各专业面试名单,并公示。
(四)学院面试。面试内容具体由各学院分专业组织完成,并根据每名学生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五)审核与公示。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和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四个专业创新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现代产业学院和教务部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籍与课程处理。教务部对录取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录取学生按照对应专业创新班培养方案要求,于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完成相应课程改退选工作。
第三章 统一退出和增补
第七条 一年级春季学期,进行一年级创新班学生的统一退出和增补工作,具体按每年度《创新班学生退出及补充遴选通知》执行。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出创新班:
(一)创新班学生修读课程GPA排名位于本专业(含同专业普通班)后50%(含)的学生自动退出,进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二)自愿申请退出。
第九条 统一增补对象及人数:
(一)一年级春季学期,增补对象为同一年级理工经管类专业本科生,根据创新班学生退出情况和空缺名额,在本年级学生中增补相应人数,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二)增补后每个创新班不超过35人。
(三)已退出创新班的学生,不再参加增补。
第十条 统一增补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创新班申请表并进行报名。
(二)学院初审。相关学院根据增补条件,依据初审成绩确定各专业面试名单。
(三)学院面试。具体由各学院分专业组织完成,并确定面试成绩和最终总成绩。根据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和总成绩,确定各专业创新班补充遴选的学生名单。
(四)审批公示。现代产业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遴选录取名单报教务部备案,并办理学籍异动。
第四章 专业自主增补与个别退出及增补
第十一条 专业自主增补
(一)二年级秋季、春季学期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增补,制定增补方案,增补对象为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各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与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原则上二年级秋季、春季学期开学或期末两周内办理退出和增补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退出创新班的学生,进入同专业普通班进行学习。
第十二条 个别退出与增补
(一)退出处理程序:
1.学生申请退出创新班,班主任、辅导员和专业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与学生交流沟通并判断是否同意其退出。
2.如确定学生退出创新班,由学生填写《本科生退出创新班申请表》,并由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确认转入班级后,送至现代产业学院审核、存档。
3.现代产业学院汇总退出名单,报教务部审核并办理学籍异动。
(二)增补处理程序:
1.学生申请进入创新班,班主任、辅导员和专业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与学生交流沟通并提前告知创新班培养方案等内容。
2.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汇总增补学生信息并报现代产业学院审核、存档。
3.现代产业学院汇总增补名单,报教务部审核并办理学籍异动。
(三)原则上二年级秋季、春季学期,开学或期末两周内办理退出和增补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退出创新班的学生,进入同专业普通班进行学习。
第十三条 三年级及以后,因创新班培养方案与普通班培养方案差异较大,原则上不再允许学生退出。如特殊情况三年级秋季学期个别专业可以进行学生增补。
第五章 学籍与课程
第十四条 创新班选拔、增补和退出的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部对其办理学籍异动。
第十五条 于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增补或退出创新班的学生,课程学习按照新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创新班增补或退出的学生,需补修转入的新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转入新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创新班学生转专业须先办理退出创新班程序,再按照按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教务部、校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数智油气现代产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