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09-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3326

各学院: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中“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需账号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申报系统网址:http://kjgl.tianshanzw.cn:8082/web/index/index.html

二、在线填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以前在线提交申报书,依次经过学院、科技与信息部的审核、退回、确认,最晚于6月6日定稿。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疆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目前在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申报人还需满足对应项目类型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申报“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的;

2.已入选“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原“天山青年”计划、“天山雪松”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

3.依托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人才培养计划累计超过3项的(包括原“天山青年”计划、“天山雪松”计划);

4.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除外)且在支持期内的;

5.同一申报人、同一依托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人才计划及科技计划的;

6.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或与国家、自治区已立项项目相同、相近的;

7.依托单位、申报人、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五、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5月18日-31日):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附件2)。

2.学院审核(6月1日-5日):学院在线审核申报书。同时,通过民主推荐、同行专家评议、考察等形式提出初步人选,将申报推荐函(附件3)报送科技与信息部。

3.依托单位审核(6月6日-8日):科技与信息部在线审核申报书。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系统状态,退回后即刻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4.单位公示(6月6日-9日):单位内部公示推荐人选。

5.推荐单位审核(6月10日-15日):推荐单位在线审核推荐,请及时关注系统状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老师,联系电话:6633085。

科技与信息部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申报推荐函(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