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科研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技与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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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区关于开展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经用人单位岗位设置,科技与信息部及组织人事部审批,开展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校区应届毕业生。
二、需求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自愿从事科研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2.身体健康,符合入职体格检查标准;
3.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其他具体条件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根据科研要求自行制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科技与信息部公布岗位需求情况:6月15日至6月16日,学生向学院提交报名表(附件2)。
2.学院组织招聘:6月20日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立招聘小组并组织面试,招聘小组不少于5人,确定聘用人员后,学院提交报名表(附件2)、通过面试学生名单、招聘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至科技与信息部。
3.科技与信息部和组织人事部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公布拟录用通知。
4.入职报到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通知为准,报到时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与考核
加强设岗单位、导师对科研助理的考核工作,具体按照校本部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石大京科〔2021〕8号)规定执行。
六、其它要求
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是校区提升毕业生科研素养与就业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落实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行动,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创新科研助理选聘方式,建立科研助理的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夏老师,0990-6633082。
科技与信息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