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做好项目申报准备,提高申报质量,现启动2022年度主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预申报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上述项目均将在2022年3月前完成正式申报。
(二)按有关规定申请人同一年度仅能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的一项进行申报。
(三)目前上述项目的正式申报通知和指南尚未公布,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参照2021年度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填报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参照拟申报项目2021年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类别项目材料,于12月20日前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二)学院预审
1.科研秘书根据申报通知和形式审查要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指出具体问题。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课题论证、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必须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
3.以上评审请在12月25日前完成。
4.请科研秘书将《形式审查明细表》、《专家评审意见表》及时反馈给申请人进行修改。
(三)学校复审
科研秘书将《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需附论证活页)《形式审查明细表》、《专家评审意见表》、《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与信息部审核,不受理个人提交和未经学院评审的材料。
审核完毕后,科技与信息部将审核意见通过学院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务必认真部署,严格把关,重点审查申请人资格、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等要素。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切实做好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正式申报通知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达时再另行发布。
(三)相关附件材料通过OA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路静,联系电话:6633083。
科技与信息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