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浏览:356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对实施期届满的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验收,为确保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2018年立项的实施期已满的项目,共计28项。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研究工作完成情况;

2.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三、验收程序

1.准备验收材料(12月14日-24日):项目负责人编写结题验收报告,进行经费决算,结束所有财务相关业务,准备汇报多媒体。

2.学院评审(12月25日-1月5日):学院组织专家(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信息与科技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自定。

评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校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新增-选择验收项目名称,上传终稿结题报告WORD版、评审意见表(附专家组名单)扫描件;学院提交进展汇总表电子版、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签章齐全),同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审核结题验收材料。

3.学校审批(1月6日-11日):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并核对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签章。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已到期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可以申请延期1年,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延期申请书。

2.已延期1年仍不能验收(或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终止申请书。各院应根据情况对该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进行督检。

3.已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未拨经费不再拨发。

4.已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经费余款于2020年12月28日退回学校科研经费账户中。

5.相关填写表格及清单通过OA发至各院。

6.结题验收申请在系统中显示“学校通过”后,可提交项目归档申请,具体归档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整理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材料。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