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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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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5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08-学生资助  浏览:2913

各学院、全体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是学校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19〕24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二学位)及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调整困难等级或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调整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调整依据

       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困难等级认定调整。

三、申请流程

       1.认定流程:校级通知—院级通知—学生申请—专业班级及院领导评定组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认定结果—报校区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校级公示。

       2.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当学年未申请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申请https://xg.cupk.edu.cn/Sys/SystemForm/main.htm,建议使用电脑端登录),已申请学生调整等级直接填报申请表,截止日期3月8日,逾期不再开放申请渠道。所有学生将自行填写或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交所在专业年级的认定评议小组。

      3.学生所在专业年级的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后上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4.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学生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电子版《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汇总表》,并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3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5.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复核。复核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导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四、认定结果

     在认定等级调整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或自治区助学金将根据财政拨款及指标下达情况下学年进行相应调整,本次等级调整后不进行国家助学金调整,下一学年评审奖学金时以本次调整后困难认定结果为准;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覆盖,本次等级调整后同样不进行国家助学金调整。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相关工作,公示时严禁公示涉及学生的敏感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

      2.关注重点。各学院在开展认定等级调整工作时,要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以及在寒假期间遭遇雨雪冰冻、地震、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群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3.规范程序。在认定工作中,各单位要规范程序,严格工作制度。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

联 系 人:刘 壮

联系电话:0990-6633058

办公地点:J1楼Ⅱ709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也可填报系统后导出保存)

附件2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汇总表(等级未变动学生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