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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126

校区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管理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校区勤工助学岗位按照用工单位岗位申报、学校岗位核定、岗位信息公开发布、学生自愿申请、按岗位需求组织面试的程序开展,现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19〕24号)进行设置。岗位设置要注重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单位行政岗位教职工编制数量的1/2,如遇特殊情况确有必要,一事一议。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设置的岗位数量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校区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3.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考虑到学生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4.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及调整工作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校区主页-融合门户-学工系统-勤工助学,https://xg.cupk.edu.cn/Sys/SystemForm/main.htm),后期学生申请将同步在此系统中进行。请各用工部门填写《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1)(包括原有岗位、拟新增岗位、拟取消岗位,学工部将据此在系统增删相应岗位),2023年3月17日下班前OA发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高雪梅。逾期未报或填报不规范、岗位职责不明确,不予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5.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对各用工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进行汇总审核,分配系统用户账户,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临时岗位申请由用工单位用工前2天向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提出岗位需求申请。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二、申报岗位流程

1.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表》,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根据提交申请表分配系统账户(如各单位原有系统账户变更,请联系学工部进行更改);

2.各单位秋季学期原定岗学生如需变动,可在系统中点击离岗并联系学工部调整岗位申请开放时间,无变动则可只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1),表中明确原有岗位、拟新增岗位、拟取消岗位。

3.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拟新增岗位由本单位系统账户进行填报,需明确岗位描述、岗位要求、设岗理由、申请起止时间等关键信息,填报经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审批才能流转至学工部审批。

4.岗位设立后,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要组织面试、笔试等程序选聘工作人员。

三、劳务报销流程

1.岗位设置后各用人单位由系统管理员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的劳务发放材料,含单人派工单(附件1,单位领导签字,命名方式:单位+岗位名称+学号+姓名),劳务薪酬表(附件2,学生签字,命名方式:单位+劳务产生月份),以上材料文件夹命名单位勤工助学+劳务产生月份发高雪梅OA。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学生资助高雪梅,办公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2年3月13日


附件1.XX单位岗位需求申请表

附件2.勤工助学派工单(命名为:单位简称+岗位名称+学号+姓名)

附件3.劳务酬金发放表(不含助教助管)(命名为:单位简称+劳务产生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