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对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2. 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
3. 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4. 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5. 考虑到学生本学年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6. 前期申报已设立的岗位原则上不再增设,如前期已设立岗位欲重新招聘,请各单位勤工助学专管员在勤工助学板块将学生进行“离岗”设置,填写《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并在表中备注说明。
二、申报岗位流程
1.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和《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纸质版于2020年9月18日13:00前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8),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高雪梅OA。
2.为优化勤工助学申请流程,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本次岗位申报请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专管员同时在校区主页-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勤工助学中填报,后期学生申请将同步在此系统中进行,请各专管员老师认真填写申报。
三、其他事项
1.请专管员及时查看学工系统,所设岗位获批后,由学工部统一发布学生申请通知,学生自愿申请,相关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后将相关信息(附件3)OA报送学工部高雪梅。
2. 勤工助学工资将实行月结制,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后每月初将上月勤工助学劳务派工及劳务酬金表格报送学工部(见附件4-6),电子版发高雪梅OA,用工单位请按时提交月度工资表,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者不再补发。
3.勤工助学专管员暂定为本学期各单位劳务报送员,各单位只能设置1名,请各单位及时联系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设置权限。
联系人:高雪梅 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