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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区第一届“自立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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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22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394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自立自强,在校园内树立一批品学兼优、励志成才的学生先进典型,倡导逆境中不畏困苦、厚积薄发的校园文化,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举办“拥抱青春·逆风飞扬”第一届“自立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有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面对挫折和磨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能克服自身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

4.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40%,必修课无不及格,优良率≥80%,体能测试成绩≥60分;

5.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或班级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5日

凡具备评选条件者,可由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评选阶段

1.材料审核

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8日

2.个人风采展示

每位候选人3分钟PPT个人展示,评委提问2分钟。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及学院辅导员组成评委会,根据答辩表现,评选出10名获奖学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评选结果以恰当形式公示3天。

(三)宣传表彰阶段

1.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传;

2.颁奖仪式拟安排在12月。

四、评选指标

校区每个学院名额及拟推荐人数如下,评选出10名自立自强标兵,每名学生奖励600元,获“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另外5名获“自立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学院推荐人数分配表

学院名称

各学院名额

学院拟推荐人数

石油学院

4

6

工学院

4

6

文理学院

2

3

合计

10

15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自立自强”申请表》和400-500字个人励志事迹、成长感悟(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要提供,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OA发送)。

(2)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或学院证明。

(3)获奖证书及成绩单(提供入学至今的材料),自行排版装订成册,由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候选人将纸质及电子版申请材料上报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院4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3.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及电子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提供完整资料者视为自动弃权。参评及获奖者应能保证全程参与后期宣传报道活动。

4.获得“自立自强”最高分者,将有机会被校区推荐至校本部参加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


为保证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设立举报电话。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电话:0990-6633058

联系人:高老师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自立自强标兵申请表

附件2.自立自强标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