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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区各部门申报2018-2019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3870

校区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对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2. 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

3. 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4. 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5. 考虑到学生本学年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6. 前期申报已设立的岗位原则上不再增设,如前期已设立岗位欲重新招聘,请填写《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并在表中备注注明。

二、申报岗位流程

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和《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纸质版于2019年3月19日13:00前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8),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请命名为“部门+联系人+电话”发送高雪梅OA。

三、其他事项

所设岗位获批后,由学工部统一发布申请通知,学生自愿申请,相关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等信息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面试,确定人选后于3月27日前将相关信息(附件3)OA报送学工部。

联系人:高雪梅   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岗位申请审批表(命名为:部门+联系人+电话)

附件2.校区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征集汇总表

附件3.XX岗位定岗信息表(命名为:部门+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