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学院:
克拉玛依校区学生规模逐渐扩大,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校本部研究生助教、科研岗位显著增加,为规范管理校区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勤工助学劳务报送效率和精度,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明确勤工助学及学生相关劳务报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劳务认定
校区勤工助学岗位分为两类:一是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征集、校区各单位申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审批设立的岗位,二是由校区各任课教师申请、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审批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校区各单位的固定岗位学生申请完毕定岗后,未向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提交勤工助学岗位定岗信息表(附件1)备案的不予承认,对已经发生的劳务行为不予上报和发放劳务酬金。研究生助教岗位经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审批确定后须在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二、劳务分类
校区经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报送财务部门的学生劳务主要分以下四类: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审批设置岗位的勤工助学劳务、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审批确定的研究生助教劳务、各学院单独招聘的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劳务、各教师指导的研究生科研劳务。前两者劳务酬金由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勤工助学经费项目预算和支出;后两者由各学院和指导教师相应经费支出,但按照财务与校园管理部资金归口管理要求,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进行代报。
三、报送要求
从本月起,各单位劳务酬金统一由指定劳务报送专员进行汇总后于每月24日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单独报送或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请交至J1楼Ⅱ718,电子版材料请OA报送。各类劳务报送材料明细如下:
1.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审批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劳务
①附件2:勤工助学劳务酬金发放表
要求:电子版命名为:XX部门勤工助学劳务+年月,OA报送;纸质版学生签字后按照财务部门报销材料要求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报送。
②附件3-1或附件3-2:勤工助学派工单(单人或多人)
要求:电子版命名为:XX部门派工单+年月,OA报送;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2.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审批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岗位劳务
附件2:勤工助学劳务酬金发放表
要求: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研究生助教劳务+年月,各学院劳务报送专员汇总后OA报送;纸质版:学生签字后按照财务部门报销材料要求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报送。
3.各学院单独招聘的勤工助学岗位劳务
附件2:勤工助学劳务酬金发放表
要求: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勤工助学劳务+年月+相关事宜,各学院劳务报送专员汇总后OA报送;另需提供去财务部门报销时的劳务酬金发放表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4.各教师指导的研究生科研劳务
附件4:研究生科研劳务酬金发放表
要求: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研究生科研劳务+年月,各学院劳务报送专员汇总后OA报送;另需提供去财务部门报销时的劳务酬金发放表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联系人:高雪梅 0990-6633058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定岗信息表(命名为:XX单位定岗信息表+岗位名称)
附件2.勤工助学劳务酬金发放表(命名为:XX单位勤工助学劳务+年月)
附件3-1.勤工助学派工单(命名为:XX单位派工单+年月(单人))
附件3-2.勤工助学派工单(命名为:XX单位派工单+年月(多人))
附件4.研究生科研劳务酬金发放表(命名为:XX学院研究生科研劳务+年月)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