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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做好2017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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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7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92

各学院:

综合测评是评选各类本科生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评奖评优顺利进行,现启动校区2017年综合测评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测评依据

以《学生手册》中《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为基本测评依据,各院需在此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测评对象

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测评时间

2017年9月7日-9月25日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1.各院成立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长)、辅导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组长)、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

3.各院确定当年参加综合测评人数,此人数将作为2017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基数;

4.各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学习综合测评办法,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

(二)学院测评

1.各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

2.德育测评中的社会工作奖励分由院学生工作小组和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共同确定,文体活动测评中的奖励分由体育系提供,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网上公示

各院在完成测评工作后,需将测评结果网上公示3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四)上报备案

各院于9月25日之前将纸质版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由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电子版材料通过OA报送。

五、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要加强检查监督,特别要加强各类奖励分项目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2.综合测评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各院要做好综合测评工作总结,力求简明扼要,重在反映测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联 系 人:高雪梅

联系电话:0990-6633058

办公地点:J1楼Ⅱ718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年9月7日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XX学院XX专业本科生综合测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