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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校区各部门申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30

校区各单位:

2017年新学期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为加强对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2. 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

3. 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4. 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

5. 考虑到学生本学年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6.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申报的岗位原则上不再增设。

二、申报岗位流程

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于20173113:00前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8),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部门+联系人+手机号”发送至cupkxszz@126.com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224


附件1.岗位申请审批表(命名为:部门+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