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克拉玛依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相关精神,校区计划组织“宪法日”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宪法日”宣传教育是校区全体师生共同责任,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校园的重要工作。通过此次“宪法日”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活动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宪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相关内容;
2.观看宪法宣传教育视频;
3.组织全班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开展讨论交流,领会宪法精神。
四、重点宣传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五、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4日
六、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
开展第八个“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是全面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严密组织,认真做好活动开展的过程记录和资料留存等工作。
2.突出宣贯主题,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宪法日”活动主题,各班级认真组织做好相关活动的开展,灵活宣传教育方法和形式,抓好理论宣贯和研讨交流相结合,并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活动报道,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认真总结活动,注重宣传实效
各学院要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做好教育活动总结,努力提升宪法教育宣传实效。请各学院将各班级活动照片(5张)、活动总结和优秀讨论发言(1篇)的电子版,统一发至学工部薛岳OA。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