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培养校区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创建整洁、文明、安全、和谐的公寓环境,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大中小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强化劳动锻炼,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
二、工作安排
1.学生公寓卫生实施责任制。单元公共区域卫生由单元成员共同负责,由单元长牵头负责制定明确详细的单元卫生值日表;宿舍公共卫生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由宿舍长牵头负责制定明确详细宿舍卫生值日表;学生个人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单元卫生值日表统一粘贴于单元门后,宿舍卫生值日表统一粘贴于学生公寓门口;值日表格式见附件1。
2.学生公寓卫生检查施行校区、学院、学生干部三级检查制度。单元长每天检查单元公共区域卫生,宿舍长每天检查宿舍卫生;学院每周检查一次本学院宿舍卫生,要求检查覆盖率100%;校区每月抽查学生公寓卫生2次,抽查率不低于20%。学生公寓卫生检查标准见附件2。学院每周卫生检查结果,要求于学院内进行通报;校区抽查不合格宿舍,于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网站通报。
3.校区根据学生公寓卫生检查结果进行奖惩。综合每年检查结果,评选5%的宿舍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给予200元/次的奖励。单元卫生值日不合格宿舍,将给予宿舍断电处理,直至单元卫生整改合格;宿舍卫生检查第一次不合格的宿舍,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第二次不合格,将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不合格,将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因公寓卫生不合格被给予处分的学生,综合测评德育分数根据《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予以扣分处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引导学生自觉做好宿舍卫生工作是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劳动育人工作中来。
2.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学院务必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检查结果与学生奖惩挂钩机制,确保工作持续开展。
3.及时通报,追踪整改。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通报反馈学生公寓卫生检查结果;对于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宿舍,要追踪整改,确保卫生管理到位。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