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要求,经由各学院评选、推荐,经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评审,拟授予付连峰等11位同学2023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4日
公示电话:6633051
联系人:张璐璐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