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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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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0  作者:心理咨询   来源:心理咨询  浏览:395

各学院:

自2017年校区建立心理委员制度以来,各学院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调动心理委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关心服务学生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使心理委员制度在促进校园和谐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决定在校区开展优秀心理委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各级学生会心理部成员、心语社成员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 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积极乐观,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

3. 在校区担任心理委员或从事心理健康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

4. 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认真完成校区及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 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能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对他们提供帮助。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对照评选条件,符合要求的同学可自愿申报或由学院推荐产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经学院初步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统一交至J1楼-II-728室,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本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共1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评选: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表彰:校区将于评审后公布表彰结果,拟安排在2021年“5·25”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联系人:张璐璐 6633052

 

 附件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附件2: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