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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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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1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355-文理学院  浏览:173

学校2024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克校区学〔2024〕102号)的要求,结合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面向具备评选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殷文、何汉挺

副主任:吴述金、杨妍、闫鹏

委员:张智、张万平、孙旭东、李嘉硕、庄凯旋

三、指标分配与评审方式

1、指标分配

2024年学校分配给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名额1个,每人每次8000元;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1个,每人每次2000元。其中企业奖学金名称为“皓泰奖学金”。

2、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四、参评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4、完整人事档案到校,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5、认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6、未超出学制年限

7、处分未解除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其他条件

1、皓泰奖学金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

2、学习优秀奖学金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60%和15%。

五、评审标准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重点考察学生智育成绩,原则上按照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社会调查报告的顺序综合考量,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志愿活动的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重点考察学生智育成绩,原则上按照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科研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的顺序综合考量,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志愿活动的情况,给予综合评价。

3、最终结果将学硕和专硕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汇总,整体排序,第一名获得皓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各类内排序从高到低顺序获得。

4、特别说明:

(1)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与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不能兼得;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文章、专利、竞赛等各项证明材料的时间必须在综合测评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3)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所有。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