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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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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经过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评议,现将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30日19:00前将意见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216/19000609089。

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意见。公示结果将作为我校评选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和下一年度励志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公示】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