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以及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辅修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辅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长:杨妍
成员:孙磊、李博宇
秘书:高欢、刘智超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2.截至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所修必修课成绩须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如因主修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导致学生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同一本科专业类,则辅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
三、招收专业及人数
俄语专业:30人。
人数超过20人单独开班。
四、日程安排
(一)申请
6月15日-6月20日,学生向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办公室(C5-I-414)提交辅修专业招生报名表(附件1)及纸质版加盖教务印章的中文成绩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将以报名学生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考核依据,同时综合报名人数和教师评价等方面进行选拔。
6月28日前,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审核。
五、教学管理
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由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负责。如录取人数为20人(不含)以上,单独组班开课(晚上或周末);如录取人数不足20人,则随班上课。考虑到俄语专业的课程性质,学生不可办理免听。
六、学费
辅修专业的学费总额为俄语专业两学年的学费,按学年(二年级第一学期和三年级第一学期)收取。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含结业转毕业),辅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2.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的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的,发予辅修专业证书;
3.符合校区规定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与主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者,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本办法解释权在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俄语辅修专业工作小组。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