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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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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4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355-文理学院  浏览:42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校区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文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应为校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距离毕业时间应至少一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不得超过申报学生的在校时间。

2.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跨专业联合组建团队,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仅限参与1项项目。

3.项目团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至多指导3项大创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有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企业导师的项目。

4.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5.以往已立项项目不得在同一类型内重复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成果形式以高水平学术论文(录用或发表)、发明专利(已授权)、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科技成果转化、实物及发明制作等为主。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成果形式以商业计划书和行业调研报告为主。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功,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完成企业或公司的注册、创建、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级别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和学院级。创业实践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和学院级。

(三)项目类别

国家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其他项目。

1.重点支持项目。面向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自贸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支持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其他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四)命题方向

1.产业命题。鼓励积极对接企业征集命题,将企业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的能力,项目团队以“真题真做”“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企业在此命题基础上积极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产业命题赛道并对申请项目予以经费资助。校区优先考虑此类项目的立项级别和经费支持。

2.竞赛命题。鼓励将各类高水平竞赛(白皮书竞赛,见附件2)与大创项目相结合,将竞赛题目转化为大创项目选题,并通过竞赛命题项目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竞赛发掘、培育优质项目。校区优先考虑此类项目的立项级别和经费支持。

3.自选命题。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五)分配名额及资助标准

  学院拟立项数量不超过23项,立项项目类别分配方案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酌情调整,以最终创新创业学院公示为准。各类项目资助金额标准见下表,项目经费仅用作项目组学生开展研究使用,鼓励各学院自筹资金配套支持。


类别

理工农医类

文史经管类

国家级

重点支持项目

10000元

一般项目

7000元

5000元

自治区级

4000元

2000元

校级

2000元

1000元

学院级

项目自筹


四、立项程序

1.命题征集(6月15日前)。学院已征集了部分指导教师命题,可供学生选题(见附件7)。鼓励学生在指导教师协助下联系相关企业征集产业命题

2.学生申报(6月19日前)。项目申报人根据文理学院提供的命题对接项目指导教师进行申报,或由申报人自主命题联系指导教师申报,申报人查看大创项目评审标准(附件3),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大创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压缩包),申请材料经由指导教师审核后,电子版于6月19日19:30前发给各年级辅导员助理汇总(纸质版6月20日12:00前交至C5-1-417办公室,电子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3.学院初评(6月21日前)。学院参照项目评审标准(附件3),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推荐顺序排序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4.校区审核推荐(6月28日前)。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项目级别,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具体纸质材料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五、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对项目进行跟踪记录,校区将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各项目提交的项目中期报告、过程记录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中期检查将于本年度12月前完成,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校区将在每年春季学期组织结题评审,项目应在次年5月1日前完成。结题时,各项目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入选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完成各阶段资料上报及评审工作。

3.在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情况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备案,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

4.立项国家级、自治区级的项目,原则上必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鼓励参加其他各类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5.鼓励参与过大创项目、特别是通过大创项目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生继续申报,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鼓励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

6.创新创业学院将按照《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附件6),分别于中期/结题后30天内对已通过中期/结题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有效票据进行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者超出报销规定时间的支出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菀儒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216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QQ群:664093864,请学生扫码加入QQ群,相关通知将会在群内发布。



文理-202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群二维码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竞赛排行榜单(白皮书竞赛)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6.2024年度大创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

附件7.2024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非产业题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