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手册》及《文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文理学院2021级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结束,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9月17日-2023年9月19日,共3天,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19日19:30前致电辅导员反馈。
联 系 人:涂梦雪
联系电话:6633216/18270894430
【2021级】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