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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俄语学生赴托木斯克理工大学交流学习选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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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区《关于选派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本科交换生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文理学院2018级俄语学生赴托木斯克理工大学交流学习选派细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成立文理学院选派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派细则、选拔学生等。

组 长:高洁

副组长:徐长亮

成 员:王凤歌、张铭书、牛军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第三条 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3.0以上。

第三章 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四条 学生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本科交换生项目申请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

第五条 资格审核。文理学院选派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交流学习资格。

第四章 成绩测算及选派办法

第六条 参与成绩计算的课程为学生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之前(含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

第七条 仅选派未参加过国内高校交流学习过的学生,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选派细则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文理学院选派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文理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