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参照执行校本部《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础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现状和需要,为更好地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本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院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岗、实验岗、辅导员和秘书岗等,校本部任职校区的专任教师遵照此办法考核。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按照学校组织部通知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充分考虑校区创业初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学时暂不做具体要求,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待校区相关文件出台后参照执行。
2.根据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每人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4.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组长:张毅 副组长:徐长亮、屈满学、宋飞
成员:杨立敏、赵嵩卿、李国和、王琳、郭青、赵京辉、李玲、张新国、徐凯旋、娜依拉·亚尔买买提、吴梅
秘书:王莉
2.采取每人述职5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打分方式进行;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考核结果将在全院进行公示;
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6.申诉小组:
组长:徐长亮 成员:李玲、李国和、郭青、徐凯旋
四、考核内容
1.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教师岗包括承担课程的情况,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情况,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情况,参加学科建设的情况,参与教学改革的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参与监考的情况,指导学生的情况,公共服务情况及其他岗位履职情况等,并对2018年工作计划进行说明。实验岗重点说明实验室建设情况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对下学期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辅导员岗重点考核学生工作情况。秘书岗主要考核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情况。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或行为者;
(2)确认有严重师德问题,并受到相应处分者;
(3)从事宗教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者;
(4)违反学校知识产权、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5)受到党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受到公安行政拘留、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6)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
(7)年度内发生1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管理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者,或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者;
(8)不服从学校、学院或机关职能部门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者,或学校、学院或机关职能部门认定其不合格者。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1日
文理学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