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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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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0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文理学院  浏览:260

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新征传〔20174号)的要求,我校区2017年度大学生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1.兵役登记对象

20171231日前年满18的男性大学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31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2.兵役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17520日。

3.兵役登记程序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登记。已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无账号的需先行注册学信网账号,再进行登录。

系统登录成功后,点击“开始兵役登记”,勾选“我已阅读兵役须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参军信息,其中应征地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如只想兵役登记,不想参军入伍,选择“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如有意向应征报名,选择“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

4.其他事项

入学前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学生可将应征地改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或者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辅导员老师,统一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二、应征报名

1.招收对象

年满1722周岁的在校大学生

2.报名时间

男兵:即日起至520日。

女兵:具体征集工作由克拉玛依区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3.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已兵役登记未应征报名的男性大学生,可点选应征报名中“取消2017年度暂缓参军”。未兵役登记的男性大学生,须先进行兵役登记,填写登记信息并进行报名。

2)打印表格。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520日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辅导员老师,统一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3)初审初检。520日至525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根据应征报名学生信息以及应征用户本人进行初审初检。

4)体检政审。526日至610日,初检初审合格的大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克拉玛依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检,之后接受政审及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611日至620日,克拉玛依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批准入伍。8月中下旬组织体检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并经公示后,由克拉玛依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希望广大适龄学生踊跃报名进行兵役登记,履行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联系人:武晓灿

联系电话:0990-6633058

联系地址:J1楼Ⅱ区718办公室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17510